“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中國憲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標志性概念
【論點摘編】
中國憲法學長期面臨“何以中國”的理論叩問。為破解憲法學的“中國性”難題,有必要立足當代中國憲法實際提煉標志性概念。作為習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組成部分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新時代中國共產黨人憲法觀的基本內容,集中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探索當代中國憲法道路的過程和愿景,是中國憲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核心范疇。
從廣義上看,“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對憲法在當代中國之戰略意義的抽象概括,涉及憲法的根本地位、顯著優勢、重大作用、實施方式、運行保障等諸多方面。“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總體上圍繞黨領導人民發展憲法這一現實敘事展開,尤其聚焦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黨領導人民依據憲法有效治理國家等根本性命題。“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以黨領導人民發展憲法為邏輯牽引,內含以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為基本前提的憲法生成論、以社會主義性質的人民憲法為載體的憲法本體論、以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為基本實現方式的憲法運行論,展現出當代中國憲法道路的本質屬性以及與其他國家憲法道路的差異性。
作為中國共產黨對當代中國憲法道路提出的重大論斷,“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理念下形成的,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產物,實現了對馬克思主義憲法觀的科學呈現、對中國大一統政治傳統的時代闡釋、對當代中國憲法經驗的高度凝練,呈現出鮮明戰略導向和強烈主體意識,兼具立場明確、理論集成、實踐指引等多重功能。
以“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為標志性概念構建中國憲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應自覺遵循黨領導人民發展憲法這一邏輯主線,以“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所蘊含的憲法生成論、憲法本體論、憲法運行論為視角,對中國憲法基本理論、中國憲法基本制度、中國憲法實施機制進行深刻揭示,創新中國憲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
第一,以黨的領導為關鍵,深刻檢視中國憲法基本理論的框架結構和內在理念。將“黨的領導—人民主權—社會主義國家”的邏輯作為研究當代中國憲法的認知起點,圍繞憲法概念、憲法歷史、憲法制定、憲法基本原則、憲法淵源、憲法規范、憲法關系、憲法價值等基礎性議題,進行立足當代中國憲法整體實踐的理論深化。
第二,以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憲法為藍本,深刻理解當代中國憲法基本制度的獨特設計機理。當代中國憲法的制度設計與西方國家憲法的制度設計有諸多不同,如,用民主集中制原則取代分權制衡原則配置國家權力,用協商合作原則祛除多黨競爭的弊端等。這些都意味著,構建中國憲法學自主知識體系應破除西方國家憲法帶來的制度認知誤區,將憲法的文本分析同中國的政治實踐系統整合。
第三,立足憲法制度背后的政治關系和價值追求,深刻把握當代中國憲法實施的機制導向。自覺融通憲法實施的政治性特征和法律性特征,善于發現和闡釋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過程中的各類制度安排。如,以憲法為立法依據,系統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確保憲法規定、憲法原則和憲法精神得到全面貫徹;以憲法為治理依據,完善憲法相關規定直接實施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憲法在應對重大風險挑戰和特定戰略問題中的重要作用;以憲法為監督標尺,通過推進合憲性審查、強化備案審查、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等方式,增強憲法權威;以憲法為共識凝聚基礎,通過憲法宣誓、憲法教育等途徑,塑造有關憲法權威的社會共識。
《中國法學》2025年第5期,周葉中撰文